首頁 > 法律知識 > 湛峰小知識 > 擔心告贏了也拿不到錢?您該認識的訴訟武器:「假扣押」|高雄律師事務所|三民區律師事務所

法律知識

擔心告贏了也拿不到錢?您該認識的訴訟武器:「假扣押」|高雄律師事務所|三民區律師事務所

分享到

【前言】


上一篇文章(勝訴了就可以馬上拿到錢嗎?)我們談到,勝訴後通常還要透過「強制執行」才能真正拿到錢。但如果在這漫長的訴訟過程中,對方早就脫產,那不就都做白工了嗎?

其實,法律提供了一個能「先發制人」的武器,那就是在起訴前或訴訟中,先一步扣押對方財產的「假扣押」程序。假扣押程序有什麼效果呢?先讓我們看看以下的故事:
 

 

【故事案例】


甲先生找了乙公司為新家做外牆油漆工程,沒想到完工不到半年,牆面就出現大面積龜裂和剝落。乙公司不僅拒絕修繕,甚至開始迴避失聯,讓甲先生求助無門。
在諮詢律師後,甲先生接受建議,在提起訴訟以前,先向法院聲請「假扣押」,並成功查封了乙公司的不動產。在財產被查封的壓力下,原本避不見面的乙公司代表馬上回到談判桌,最終雙方調解成立。甲先生只用不到一年的時間,就獲得了全額的修繕賠償!
如果沒有先採取假扣押,甲先生可能還要經歷數年的訴訟消耗戰,花費數十萬的鑑定費用,甚至面臨勝訴後也拿不到錢的窘境。
 

 

【「假扣押」是什麼?為什麼它這麼有效?】



一、什麼是「假扣押」?


「假扣押」的「假」字,不是指真假,而是「暫時」的意思。它是在官司有結果之前,就暫時查封、扣押對方財產的法律程序。這樣做的最大好處,就是能有效防止對方「脫產」,確保您在勝訴後,還有財產可以執行。



二、聲請假扣押,為什麼需要提供「擔保金」?


為了避免這項權利被濫用,法院會依法律規定,要求聲請人提供一筆「擔保金」(實務上計算起來大約是請求金額的3分之1),用意是擔保未來聲請人若敗訴,對方因為這段期間財產被扣押所受的損失。
雖然需要先準備一筆資金供擔保,但如案例所示,財產被扣押的壓力,在訴訟上往往能為聲請人帶來奇效,甚至省下龐大的訴訟成本與時間。

 

三、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「假扣押」?


當然,並不是所有狀況都適合聲請假扣押,依法必須要符合「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」的要件,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,法院會傾向認可假扣押之聲請:

•    對方有具體脫產跡象。
•    對方經催告後拒絕付款,且又瀕臨無資力。
•    對方財務狀況不佳或惡化。
•    對方失聯。


參考法條: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:「假扣押,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,不得為之。」
 

 

【結語】


從以上案例可知,適時運用「假扣押」,不僅能保全您的債權,更有機會成為談判的有力籌碼,使對方正視問題,讓糾紛更快落幕。
不過,每件案件的條件都不同,是否適合聲請假扣押,需要與整體的訴訟策略環環相扣。如果您深怕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,正在考慮是否要進行訴訟,不妨先問問律師,由律師為您量身評估最佳策略,守護您的權益!
上一頁
TOP